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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滦平县2021年县直、乡镇及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滦平县2021年县直、乡镇及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技术人才暂行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直、乡镇及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技术人才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3月6日至2003年3月5日出生,含本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承德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和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共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其中县直部门选聘6名,乡镇选聘20名,卫健系统所属中医院选聘1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2021年县直、乡镇及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5日。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engde.gov.cn/)、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https://ksbm.lpzhrs.cn/)和滦平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选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s://ksbm.lpzhrs.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8:30分起至2021年3月19日17:30分止。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务必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
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站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政审考察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以网站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符合选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滦平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⑴县直和乡镇选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⑵中医院选聘岗位采取医学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为确保选聘质量,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5.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政审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户籍、生源地、配偶或父母户籍为滦平县的,并列人员中同时出现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父母户籍为滦平县情况的,按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父母户籍次序录取;②学位较高者(若学位相同,按“985”院校、“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③烈士子女或配偶。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成绩需≥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六)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需≥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为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经县人社局审批后,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被聘用人员结合本人报考岗位进行分配,具体为报考农业农村局和中医院选聘岗位的考生,定向分配到滦平县农业农村局和滦平县中医院;报考乡镇选聘岗位的考生,按考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经审批后,聘用人员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滦平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发布所有与本次选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滦平县人事考试网(https://ksbm.lpzhrs.cn/)(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打印面试通知单、查询面试成绩、政审考察、体检和公示结果)。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
0314-8581227(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打印面试通知单、查询面试成绩、政审考察、体检和公示等操作咨询)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政审考察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滦平县人事考试网
通知公告栏,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六、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以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0314-85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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