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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结构的实施方案》(冀教高〔2019〕10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和《xhjc1188新黄金城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保理工发〔2021〕15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四新”建设,实现专业升级换代,打造我校优势特色专业集群,现需各学院对本院专业建设和布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动态调整类型
本科专业动态调整类型主要包括增设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暂停招生专业、撤销专业,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执行。
        1.增设专业:包括备案专业和审批专业两类。备案专业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内的专业(不含该目录内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即专业代码带“K”的专业);审批专业是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内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内的新专业。
        2.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时,须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培养工作前提下进行。
        3.暂停招生专业:根据《xhjc1188新黄金城专业申报与调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须暂停招生的专业。
        4.撤销专业:指从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中撤销该专业。原则上连续五年不招生且无在籍学生的专业应予撤销。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7月20日前,各学院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和通知,咨询相关专家及专业负责人进行研究,初步形成本学院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工作的原则意见(附件1)。
        2.7月31日前,学院上报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需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见附件2)至行政楼308室。
        3.根据学校工作建议,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基本原则为“停一增一”,即学院新增设一个专业,原则上应暂停招生一个已有专业,以保障新设专业资源和师资力量。相关学院扎实做好增设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培养方案对标、教学条件建设等申报准备工作,并妥善安排拟停招或撤销专业在校学生培养工作。
        4.8月15日前,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并按要求上报至河北省教育厅高教处。
        5.工作中如果有不明,可随时咨询教务处。

        联系人:金单单     联系电话:15631251679。
       

        附件:1.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原则意见
                  2.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
                  3.xhjc1188新黄金城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工作的通知附件1.docx

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工作的通知附件2.xlsx

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工作的通知附件3.xls

教务处
20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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