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第十三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2012]冀高教学会1号)的主要情况通知如下:
1.本届评奖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教处具体指导,省高教学会秘书处组织承办。申报者请认真阅读通知的相关要求(见附件),并认真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三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
2.请于2012年5月4日前将参加河北省第十三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评审材料(《申报表》、成果原件、复印件、佐证材料各一份及评审费)报送国际合作与科技处,行政楼402。逾期不予受理。
3.本届评奖按项收取评审费,学术著作、学术论文每项100元。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及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科技处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