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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我校教职工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省委军民融合办发布《课题指南》(见附件1),由申请人自愿申报,经省委军民融合办审核立项。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按规定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年度课题,已承担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的课题;已获得国家、省科研资金立项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3.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三、成果要求
  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结题基本要求是:
  1.至少完成研究报告1篇,且篇幅不低于1万字,课题负责人为研究报告和论文第一作者。
  2.最终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研究报告或论文经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或师级及以上驻冀部队领导予以肯定性批示;②主要观点与对策被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军级及以上党政军部门采纳并形成文件;③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内参》《光明日报》《求是》《解放军报》《河北日报》刊发;④至少1篇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或至少2篇论文被省级以上刊物收录并刊发。
  3.研究成果在送党委、政府领导和党政军部门决策参考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XX年度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字样以及课题编号,向社会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必注明相关信息。
  四、课题经费
  课题经费实行部分资助的办法,分为资助课题和自筹资金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申报。资助课题经费由省委军民融合办资助,额度根据课题立项情况确定;自筹资金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筹解决。
  五、其它事项
  1.申请人务必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乐,2195620  15631251317;
  E-mail: 148126212@qq.com
    
  附件:1.课题指南
                    2.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附件1.doc

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附件2.doc

 

科技处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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