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首贷应急受理工作要点
为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针对当前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首贷现场办理困难的实际问题,减轻疫情不利影响,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忧解难,必要时各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可按以下要求进行首贷应急受理工作。
一、首贷应急受理的条件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限制人员流动、区域静默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现场无法正常营业或限制人员流量等情况下,当地教育部门可以与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协商,启动首贷应急受理工作。
二、首贷应急受理的对象
首贷应急受理的对象主要指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无法在入学前到教育部门现场办理、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
三、首贷应急受理的工作思路及流程
首贷应急受理的主要工作思路为:根据有关监管要求,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仍必须到教育部门现场进行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合同签订等工作,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暂时行动受限、异地隔离等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提前相互授权的方式,待疫情缓解、防控措施放宽后,由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中的任意一方(以下称“代理人”)到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四、首贷应急受理的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
(二)材料审查要求
1.代理人身份核实
县级资助中心在进行首贷应急受理时,应核对代理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确保代理人身份信息与《授权委托书》内容一致。
2.资格审查
县级资助中心应在助学贷款系统内核查首贷学生是否已纳入预申请名单。对于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填写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提交县级资助中心审核。
3.材料审查及归档
借款学生在线申请时,需在学生在线系统自行上传身份证(照片面、国徽面)图像。县级资助中心应确保借款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真实有效,材料审核通过后,依照档案合同电子化工作要点要求按顺序现场拍摄扫描上传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照片面、国徽面)、《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为录取信息页,在校生为《学生证》签注页)、《认定表》(未通过预申请的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持《授权委托书》的正面半身合影和其他必要申请材料。视频文件由代理人现场提交给县级资助中心线下留存,县级资助中心在完成当年受理工作后,在助学贷款合同审查工作开始前,以刻录光盘等方式,汇总报送至国家开发银行当地分行。县级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均应妥善保存相关视频文件资料。
(三)合同签订要求
1.核对合同信息
签订合同前,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代理人核对合同信息。若信息出现错误,县级资助中心应修订错误信息后重新打印(生成)合同,并指导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内容与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信息一致。
2.代签要求
借款合同必须由代理人当面签署,代理人签订《借款合同》时,需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名字,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例如,借款学生张三、共同借款人李四,代理人为共同借款人李四,签订合同时,李四需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李四代)”,并在共同借款人位置签署“李四”。
五、注意事项
(一)代理人要求
代理人必须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除此之外的第三方不得担任代理人。借款学生可以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共同借款人。
(二)《授权委托书》要求
《授权委托书》需使用附件1模版,并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署生效。根据事实重于形式的原则,如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因疫情影响异地隔离,无法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可以先由委托人签署后,通过快递、邮件、电子图片等方式发送给受托人,受托人收到后进行二次签署完成委托授权,县级资助中心对上述方式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予以认可。《授权委托书》在申请材料提交环节拍照上传至助学贷款业务系统中的“申请表”模块,归档留存。
(三)影像采集要求
1.照片要求。首贷应急受理时代理人需提供委托、受托人双方合影,影像为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手持《授权委托书》的正面半身照片,影像需清晰可见双方面部特征及《授权委托书》,并通过图片导入功能上传至助学贷款业务系统的“现场拍照”模块。如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双方合影的,代理人可在县级资助中心采集受理现场影像,受理影像为代理人手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的正面半身照片,需清晰可见代理人面部特征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视频要求。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委托人还需录制一段影像视频,并诵读《承诺书》(附件2)。该录像要求为委托人半身或全身影像,诵读《承诺书》时应使用普通话,确保画面完整,声音清晰,不得进行技术处理。
附件:1.委托授权书
2.承诺书